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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積金用于“救命”不妨一試
        2010-02-05    作者:吳學安    來源:經濟參考報

        近日,廣西頒布實施的《廣西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范(試行)》中規定,從2010年起,“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的“非銷戶提取”。這意味著長期以來只能用于買房的住房公積金有了另一種利用方式。此前,重慶、廣州、西安、秦皇島等城市也已出臺類似規定。對此,大多數人投了贊成票。
      雖說住房公積金是專門用于支持城市居民購買房屋的,但在人的生命和健康面前,住房公積金的上述單一功能就顯得不實用也不那么重要了。尤其是當一個家庭有成員不幸患上重大疾病,生命受到威脅而又缺錢治療時,一筆本屬于他們、可以提取的公積金就能成為救命錢。住房公積金本質上是歸個人所有的私有財產,可以作為城市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充資金,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而一旦面臨“生命”與“住房”的二者只能選一時,相信,多數人是會選擇“救命”的。
      更何況,目前國內住房公積金“閑置嚴重”,大量的公積金花不出去。近年來,各地房價猛漲,買房成為大多數工薪階層不可企及的夢想。難怪有人說“住房公積金是讓買不起房的人湊錢幫買得起房的人買房”。一邊是大量公積金被閑置,一邊是為治療重大疾病急需用錢,廣西等地于是出臺新規,為公積金用于“救命”開綠燈,實乃一舉兩得。
      在現代社會,疾病永遠是最大的社會經濟風險。因此,在社會保障制度的整體設計中,理應有一個輕重緩急的排序。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可動用公積金支付醫療費用,能在最大程度上體現公積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正如廣西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所言,將原本用于購房的資金用來治病自然是合情合理的“在生命與住房之間,我們選擇生命,因為沒有生命,一切資金都將失去意義!弊鳛椤皩?顚S谩钡淖》抗e金用于存儲人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的救治,無疑是制度人性化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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