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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總局:養路費車船稅還不具備合并條件
        2007-09-14    記者:王宇 劉琳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 國家稅務總局地稅司副巡視員曹聰13日參加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表示,我國今后要開征燃油稅,替代養路費。
      曹聰表示,按照有關方案的設計,今后對汽油、柴油開征燃油稅之后,養路費、客運附加費等多項行政收費將同時停收。
      對于有網友關于“養路費和車船稅是否重復征稅”的提問,曹聰介紹說,車船稅作為財產稅對財產價值具有調節作用,養路費和車船稅是在兩個領域里的不同的集資方式,目前兩者還不具備合并的條件。
      車船稅是對在我國境內依法應當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單位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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