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t id="iii8i"></tt>
  • <li id="iii8i"><tt id="iii8i"></tt></li>
  • <li id="iii8i"><tt id="iii8i"></tt></li>
    <li id="iii8i"></li>
     
    地震災區災后重建用地免征土地有償使用費
        2008-07-30    記者:羅沙 韓潔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 記者從財政部獲悉,為支持地震災區開展災后重建工作,促進地震災區盡快恢復生產生活,減輕災區經濟負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日前下發通知,明確災后重建用地免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有關事宜。
      根據通知,地震災害地區為安置受災居民新建的各類安置住房,需要占用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一律免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需要占用國有土地的,一律免收土地出讓收入。非地震災害地區為安置地震災害地區受災居民新建的各類安置住房,需要占用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也一律免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需要占用國有土地的,也一律免收土地出讓收入。
      優惠政策從通知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至2010年底結束。
      相關稿件
    · “紅娘網站”捐贈地震災區10萬元服務 2008-07-29
    · 王旭明:地震災區貧困生特別資助政策將出臺 2008-07-14
    · 財政部:地震災區部分政府性基金將減免 2008-07-08
    · 于廣洲赴地震災區考察指導商貿流通工作 2008-06-30
    · 廣東積極從對口支援地震災區采購果蔬 2008-06-30
     
    国产精品清高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