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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要求各城市公布本地區年度房價調控目標的期限今日截止。據統計,在已出臺調控目標的城市中,北京是目前惟一提出房價要“穩中有降”的,而其他城市則要求新建住房價格漲幅低于GDP和人均收入增長。[詳細]
     
     
    大限今至 多個省會城市尚未出控房價目標
    目前四大直轄市中,北京、上海和重慶均已經出臺具體目標。其中,重慶出臺的目標是“不超過全市GDP的增長率;不超過城市職工年均收入的增長率;不超過城市人均收入的增長率”;北京則首度明確要確保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去年相比穩中有降;而天津則尚未出臺。
    京滬穗深房價調控目標掛鉤GDP和收入 效果存疑
    繼28日上海公布房價調控目標為漲幅低于8%后,29日,廣州市公布2011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房價漲幅要低于全市年度生產總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在官方網站發布公告,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價格指數的漲幅低于全市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速度。
     
    ·1、二套房房貸首付比例提高至60%
    ·2、個人購房不足5年轉手按銷售收入全額征稅
    ·3、本地2套房和外地1套房家庭將停購
    ·4、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5、囤地捂盤房企停發股票債券停貸
    ·6、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約談問責機制
    ·7、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
    ·8、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
    房價調控目標北京獨提降
    廣深終定房價控制目標
    ·北京發布今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要穩中有降
    ·上海版房價控制目標出爐:漲幅不超8%
    ·廣州今年房價調控目標:漲幅低于支配收入增幅
    ·深圳房價控制目標:漲幅低于GDP居民收入增速
    ·住建部:各地房價控制目標要聽取社會意見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時,要在本地區內聽取社會的意見。
    ·發改委:取消和降低部分住房交易手續費
    發改委決定自5月起降低和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施工圖設計審查費、部分行業環境影響評價費和招標代理服務費等收費標準。
     
     ○樓市調控將滿一年 房價增幅顯著下降
     ○一線樓市成交量緩慢回升
     ○“擠出效應”帶火限購周邊樓市
    經濟參考網綜合,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 責任編輯:劉硯青 美編:吳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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