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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O首單應交給投資者決定
        2009-06-16    皮海洲    來源:新京報
        IPO重啟迫在眉睫。誰將成為IPO首單,市場充滿了猜測。筆者建議,不要再由管理層來人為地挑選發行人了,而是把這個選擇權交給市場,由市場來決定“誰先發”。
        就字面來理解,市場化IPO的意思很簡單,具體的做法就是將這些過會公司,分成批次,比如,一批次安排8
    家或10家公司。將這些公司的主要資料予以公示(可通過紙媒與指定的網絡同步公示),由投資者來投票決定哪家公司先發,而每一批次排名靠后的兩名,轉到下一批次繼續參加公示。
        過會公司公示的內容不能太復雜,其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募資規模,預定的發行價格,公司今后三年的發展目標,公司的分配政策及未來三至五年的分配承諾,大股東維護公司利益的相關承諾等。讓那些發行價低的、成長性好的、能給投資者提供豐厚回報的公司,在公眾的投票中,獲得優先發行權。
        這種由市場來決定“誰先發”的做法,其優點是非常明顯的。首先,它能比較真實地反映市場的需求情況,比如,在市場承受能力不強的情況下,投資者肯定不會選擇超級大盤股的發行。其次,它能讓發行人更加重視民意,重視投資者關系,使發行人能夠站在投資者的角度想問題。此外,也有利于增加保薦機構、上市公司、大股東對投資者的責任感,更好地維護公眾投資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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