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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領導干部離職須過經濟責任審計關
        2007-02-25    記者:呂諾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 從今年起,教育部直屬高校領導干部離職前,必須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作為交接內容,說明任期內財務收支及有關重要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重要經濟指標的真實性及變化情況;各類資產的安全、完整情況;重大經濟決策和經濟事項決定的程序和效果情況;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情況。
      教育部日前向部屬各高校和各事業單位發出“關于做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交接工作并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作為交接內容的通知”,首次明確了直屬高校領導干部交班須過經濟責任審計關。
      教育部要求,交接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后,部屬高校要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落實整改責任人和責任部門,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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